各投标人:
现就本次招标有关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澄清和修改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
1、原招标文件中“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7月09日 00:00 至 2021年07月15日 23:30”现修改为“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7月11日00:00 至2021年07月16日 23:30”。
2、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07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现修改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08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二、其他说明
1、其他内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2、本通知书(共1页)是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和修改。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相应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应位置作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3、如本通知书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以及其他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书的内容为准。
2021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