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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4年度江西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4日 08:48浏览次数:


各学院、科研院所:

近日接江西省科技厅文件通知,2024年度江西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组织教师积极申报。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申报人员基本条件

1.专项项目申报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项目工作,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实际主持该项目工作的人员。申报人受聘多个依托单位的,只能通过一个依托单位申报,由依托单位出具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时间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国家机关及其在职的工作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不得参与项目申报。

2.专项项目申报负责人退休时间应晚于专项项目实施期。

3.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专项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聘用时间须覆盖专项实施周期,作为专项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申报限项要求

1.申报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项目不得超过2项

2.每人每年只能牵头申报1个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基地和人才计划项目时不受上述限制)。

3.在研项目合同到期(含申请延期到期)而未验收的,主要参与人(前3名)不得新申报项目。

4.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专项项目;同一个专项项目也不得通过多个推荐单位申报,一经查实将取消所有项目评审立项资格,并纳入科研诚信黑名单。

)其他要求

1.专项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立项后,申报材料中承诺的考核指标,将作为专项项目合同书明确的考核内容,原则上不予调整,项目承担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计划任务书。

2.鼓励项目申报单位设立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参加科研工作,按规定从专项项目“劳务费”科目据实列支劳务性报酬和社会保险补助等。3.产业链科技创新联合体申报项目时需将联合体秘书处盖章的推荐函作为项目申报附件,说明其是联合体协同攻关项目,并在申报书附件“其他”栏中上传。

3.专项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报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4.凡申报涉及实验动物或实验动物实验的科研项目,必须出具《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科研项目的内容应与许可证的许可范围一致。

5.专项项目涉及人体研究的,应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如需将我国人类遗传资源运送、邮寄、携带等出境,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报批。

、重大专项项目申报受理

(一)申报受理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由专项项目申报负责人登录系统进行申报。系统网址:https://ywgl.kjt.jiangxi.gov.cn/egrantweb/

(二)申报推荐时间

自2024年9月14日起,可登录系统进行网上填报。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推荐(主管)单位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关工作,逾期未提交的,不予受理。

项目申报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16时。

联系人:吴老师、江老师

联系电话:8334056


科研处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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