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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九江学院校级教学成果奖青年培育项目评选暨2024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青年培育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7日 19:19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为激励我校青年教育工作者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培育产出一批高质量教育教学成果,学校决定开展2024 年校级教学成果奖青年培育项目评选。同时根据《江西省教学成果奖青年培育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和《关于开展2024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青年培育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2),从本次校级获奖项目中择优推荐参评省教学成果奖青年培育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教学成果奖青年培育项目是指符合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反映教育教学规律的,代表教育教学改革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的重要成果,具有创新性、实用性、科学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和教学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等教学改革研究成果。

2.申报类别包括基础教育、高等教育(本科层次)两大类。基础教育类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高等教育类包括普通高等教育和同层次成人高等教育。本次校级评选在基础教育层次设“协同提质行动”专项,限我校与县域基础教育协同提质行动专家团队成员申报,同时项目中还应吸纳提质学校的教师参与。

3.已经获得国家级、省级同类奖项且近 4 年来在理论建树和实践研究中无特别创新或重大突破的、对成果权属及其他问题有异议且在申报期限内未能妥善处理的教学成果、年龄超过 45 周岁的人员,不得申报。基础教育类成果中可包括教材(含数字教材),但不能以教材为主要成果进行申报。

二、遵循原则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2.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为培养产业转型升级急需的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学成果予以优先考虑。

3.坚持引导青年优秀人才执着于教书育人, 向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教师倾斜。

4.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带动提高相关领域人才培养能力。

三、申报要求

1.本次申报面向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和教育教学研究或管理的在编在岗教师,且作为成果主要完成人及完成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各机关职能部门、教辅单位和科研机构人员归口专业所属二级学院申报。基础教育类项目教学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及完成人员不得超过6人,高等教育的不得超过 15 人。

2.作为主要完成人只能申报1项教学成果奖项目,非主要完成人最多只能参与2项教学成果奖项目。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

3.申报项目应经过不少于2 年的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成果为教材(包括电子教材)、著作等出版物的,从正式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正在进行实践检验的截止时间为推荐当次教学成果奖青年项目的截止时间。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成果完成人向所在学院申报,多单位合作完成的成果由第一完成人向所在学院申报。

(二)学院推荐

各学院应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团队进行申报,对申报成果进行初步审查。每个二级学院应至少推荐1项成果,推荐成果须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后向学校推荐。

各二级学院负责对各自推荐的申报成果进行查重,对成果主要完成人、完成人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对主要完成人、完成人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廉洁自律、意识形态和有无违法违纪问题等方面进行审核把关。

(三)学校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获奖项目,并按照省厅下达的指标择优推荐申报省教学成果奖青年培育项目。对有争议的成果,学校将进行核实,如经查实确属弄虚作假,将取消成果的申报资格,并追究申报人及推荐学院的责任。

五、材料报送

(一)汇总表报送

各二级学院在推荐项目公示无异议后,于8月12日17:30前将《2024年九江学院教学成果奖青年培育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2024年九江学院教学成果奖青年培育项目完成人信息汇总表》(附件4),以上材料可编辑版及PDF盖章版各一份发邮箱89148978@qq.com。

(二)平台在线报送

8月10日-12日成果申报人登录http://jj.zlgc2.chaoxing.com/ 网上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2024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青年项目申报书》(附件5)和“反映该教学成果的科学总结及成果概述等相关支撑材料”(PDF格式),具体操作见《九江学院网络教学平台项目申报与管理材料填报操作指南》(附件6)。过期系统自动关闭,视为放弃申报。为避免重复填报,请各成果负责人务必根据省厅通知中的申报表格进行填报。

(三)纸质材料报送

学院申报工作人员于9月5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交至教务处教改科(二号行政楼507),提交要求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1.各项目负责人务必认真阅读省厅通知,领会文件精神,积极申报。各二级学院加强对推荐项目的论证,邀请专家对项目进行指导。

2.根据《江西省教学成果奖青年培育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作为省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在下一届次的省教学成果奖申报中,主要完成人不超过47周岁的项目全部从省教学成果奖青年项目中择优推荐”。

3.为做好此次申报工作,学校已建立“2024年教学成果奖青年培育项目申报咨询”QQ群(群号:992626326),后期相关工作将在群中发布,请项目负责人务必进群。

附件:

1. 《江西省教学成果奖青年培育项目管理办法(试

行)》(赣教科规字〔2024〕3号)

2.《关于开展2024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青年培育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赣教科字〔2024〕6 号)

3.2024年九江学院教学成果奖青年培育项目推荐汇总表

4.2024年九江学院教学成果奖青年培育项目完成人信息汇总表

5.2024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青年项目申报书

6.九江学院网络教学平台项目申报与管理材料填报操作指南

教务处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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