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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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7日 15:51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水平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建设的实施意见》(赣教高字〔2022〕32号)《九江学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我校应用型大学建设的若干意见》(九院字〔2022〕95号)精神,加快推进我校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工作,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校企合作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数量

从我校在招专业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中,遴选30门左右建设基础良好、产教融合教学初见成效的课程进行立项建设。

二、申报要求

(一)建设基础良好。申报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并于2023年8月30日前至少已完成两轮课程教学的本科课程。校企共同开展课程建设,组织实施教学方法、教学评价改革,产教融合改革与课程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效。在课程思政、创新创业教育、劳动教育、数字化转型等方面建设基础良好,同类课程中育人与教学效果突出,有效支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毕业要求。

(二)课程申报主体。合作课程实行校企双负责人制,按需要组建3-8人的教学团队,团队成员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素质优良、无师德师风问题。其中团队核心成员只能参与申报1门校企合作课程。

校内课程负责人须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担任所申报的课程教学至少2轮以上,并具有企业背景或近三年有行业企业工程实践经历的在职“双师型”教师。

企业课程负责人要求政治素质可靠,能胜任该门课程的开发和课堂教学任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原则上企业工作经历至少5年以上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课程内容更新。打破知识传授主导的传统课程模式,突出对学生工程与社会实践能力培养,将科学研究新进展、实践应用新成果、社会需求新变化融入课程教学内容,融合高校基础研究、应用研发能力和企业行业产业前沿技术、产品研发经验与成果,最大程度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的需要,应当有不少于三分之一的教学内容直接来源于企业,且每年有一定比例的内容更新。坚持理论实践一体化,实践性课时比重不少于30%。

(二)强化教学方法创新。课程教学过程基于产教协同共同实施,促进真实场景下的真学真做,重构师生、教学关系,重塑课程教学新形态,将理论学习、知识转化、能力培养有机贯穿于课程整体教学中。突出实践教学环节,强化实践教学过程管理,优先支持实践教学在行业企业真实场景授课的课程。合作课程由校内教师和校外教师共同授课,理论课程首次授课比例校外教师不低于三分之一,实践课程首次授课比例校外教师不低于三分二。鼓励校企深度融合开发建设数字图书、慕课、微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项目案例库等优质数字化教学资源。积极推广实施案例式教学、项目化教学、任务式教学等实践驱动的新型教学方式方法。

(三)改进人才评价方式。改变传统“以考定成绩”的课程评价模式,突出学生素质提升导向,注重学习成果评价与能力增值评估,实施形成性评价改革。坚持过程性评价,突出实践性成果,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鼓励以文案、报告、作品、方案等为载体的团队式、小组化考核,重点培养学生面对真实场景下复杂问题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等。

(四)推进课程团队建设。重视课程团队建设,加强专任教师与企业行业导师协同合作,共同打造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的课程团队。建立专任教师定期赴合作单位轮训制度,加强教师工程实践与社会实践能力培养,专任教师每3年须有累计不少于4个月到企业或一线的实践经历,全面提升团队产教融合意识、产业敏感度,持续提升“双师型”教师比例与水平。组建专门基层教学组织,常态化开展课程建设、集体备课、听课评课等教学研讨活动,协同提升课程建设与教学实施的组织能力。

四、申报名额及申报流程

(一)申报名额

学校9个应用型转型试点专业每个专业限报2门,其他在招专业每个专业限报1门。

(二)申报流程

1.纸质材料报送。申报课程需提交《九江学院校企合作课程项目建设申报书》和《九江学院校企合作课程项目建设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2)。申报书与附件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一册,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纸质材料均为一式1份,于2023年10月15日前交至教务处老行政楼508室。

2.网络平台填报。申报课程需于2023年10月10日至10月20日期间,登录“九江学院超星网络教学平台”(网址为http://jj.fanya.chaoxing.com/portal),进入“项目申报与管理”,选择对应申报项目,将申报书和附件材料上传至平台,包括10分钟说课视频及授课视频。过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3.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网上评审,确定并公布立项课程名单。

经费支持

课程立项后,学校按2万/门拨付项目建设启动经费,课程通过中期检查,再追加2万。若课程获得省级校企合作一流课程立项,学校视具体情况继续进行经费追加。

学校将建设经费拨付至各二级学院,经费使用应严格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专款专用、严格管理,不得弄虚作假、虚列虚报。

六、建设周期与项目验收

(一)建设周期。立项课程建设期为2年,建设期内须至少完成2轮教学改革实践。

(二)项目验收。2024年底开展项目建设中期检查,2025年底组织验收。对未通过验收的课程项目限期整改直至撤销。被撤项的课程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教学建设类项目。

(三)建设期内,立项课程通过省级校企合作一流课程立项,视同已通过学校验收,不再参加校级验收。

七、其他事项

(一)各学院应对所申报的课程内容(文字和影像等)逐字、逐句、逐帧审核,课程资源不得存在任何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问题以及侵犯知识产权、肖像权的问题,坚决杜绝不适宜网络传播的资源上传,对存在上述问题的课程实行“一票否决”。

(二)立项课程按一流课程计算相应教学工作绩效点。

(三)省级校企合作一流课程的申报,原则上从此次校级立项课程中择优推荐,具体以省级申报要求和申报名额为准。

(三)为便于我校校企合作课程建设与交流,请及时加入九院校企合作课程QQ工作群:124712113。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8312749

附件:1.九江学院校企合作课程项目建设申报书

      2.九江学院校企合作课程项目建设申报汇总表

      3.九江学院校企合作课程项目建设指标体系


教务处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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