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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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省高等教育学会发展个人会员及推荐会员代表、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5日 12:18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高学会《关于江西省高等教育学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产生和推荐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候选人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就我校推荐相关人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通会员入会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同意学会章程;

4.从事或热心支持江西高等教育研究、管理和教学等工作,具备一定的学术能力或管理能力;

5.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

二、普通会员入会方式及流程

1.申请:扫二维码(见附件及附件5—1)入会注册

2.审批:学会将按会员入会工作流程审批及备案

三、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候选人推荐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和执行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思想坚定,遵纪守法,公道正派,作风廉洁,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群众基础和公众形象。

3.拥护《江西省高等教育学会章程》。

4.具有一定的协商议事能力,能够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并履行代表职责。

5.各高校(单位)相关岗位在职人员,可任满一届者优先。

6.具有从事高校教学、管理3年以上工作经验。

7.具有从事从事高等教育科学研究的相应能力和成果。

8.能够出席理事会及代表大会。履行表决职责。

9.各分支机构推荐人选应为主要负责人。

四、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候选人推荐程序

1.理事从会员中产生,常务理事从理事中产生。常务理事人选在推荐人选的基础上,由学会秘书处请示省教育厅后产生,常务理事比例约为30%。副会长从常务理事中产生,副会长名额将根据全省高校层次、类型、地域分布等因素进行分配,充分考虑高校代表性;具体候选人,省高等教育学会将分发通知报送,由相关单位与学会秘书处协商后确定。

2.根据拟定推荐人选名单,组织填报《会员代表登记表》(附件1)、《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并完成候选人中相关党政领导干部的兼职审批(候选人若是厅级干部,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党委向省委组织部审批,审批材料由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统一呈送省委组织部)(附件3)。

3.常务理事建议人选,应在《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中勾选注明。

4.汇总《会员登记表》(附件4),于9月20日前将完整材料报送至江西省高等教育学会换届工作办公室。

五、各单位工作要求:

1. 各单位、各部门广泛动员,积极组织符合要求人员扫码入会,注册成为省高等教育学会会员。

2. 各单位广泛发动、积极宣传,动员符合要求人员填写《会员代表登记表》(附件1)、《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并由各单位汇总填写《会员登记表》(附件4)。总文件夹以学院/部门命名,子文件夹以申报人姓名命名,于9月12日下班前打包发送至邮箱932298345@qq.com,逾期不再受理。因疫情原因,纸质版等通知后提交。

联系人:周莹 电话:18970289178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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