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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2年度“江西省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人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30日 16:50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九江市《关于做好2022年度江西省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九人社字〔2022〕110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推荐2022年度“江西省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简称“双高工程”)人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申报人员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创新创造能力和发展潜力,业务扎实、业绩突出;

2.获得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技能等级,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全职在我省创新创业。

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省“双千计划”、同梯次其他省级人才计划(仍在支持期内)的人才以及省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不予推荐申报。

二、高层次专业技术领军人才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领域从事前瞻性、创造性研究,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或在社会科学领域潜心研究,揭示社会发展规律,在马列、哲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等学科开展理论创新研究,承担大型项目规划、决策咨询并提出前瞻性、创新型建议或方案;

2.主持过1项省级科研项目或以主要完成人获得过省级科技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 3 位)或国家科技奖(排名前 5 位)或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 3 位);

3.服务我省“2+6+N”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需求,从事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和成果,对提高技术进步、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有较大帮助,经济效益显著;

4.立足医疗卫生、新闻出版、文化艺术、教育、体育等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并具备较强发展潜力。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广泛动员,积极组织符合条件人员申报,行政部门人员按专业归口到所属学院申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推荐1名高层次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无满足条件者可不推荐,推荐人员填写《2022年度江西省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申报人情况登记表(专业技术人才类)》(附件1)。请各部门将推荐人员申报材料1份(登记表以及业绩支撑材料)和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2),于9月7日下班前报送至组织部人才办(407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超 联系电话:0792-8313960 13767238527

组织部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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