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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江西省职业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和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9日 08:26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科研机构:

根据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工作安排,为进一步推动我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高职业教育适应性,省教育厅决定成立省级职业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和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具体设置2 个教学指导委员会和 19 个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见附件 1)。现就有关委员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构成

设置2 个教学指导委员会和 19 个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2个教学指导委员会分别是: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新一代教育技术应用指导委员会;19 个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分别是:农林牧渔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土木建筑大类、水利大类、装备制造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轻工纺织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交通运输大类、电子信息大类、医药卫生大类、财经商贸大类、旅游大类、文化艺术大类、新闻传播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公安与司法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等 19 个职业教育专业大类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任期不超过 5 年,可以连任。

二、委员推荐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心职业教育事业,坚持原则,学风端正,作风正派,公正廉洁。

(二)熟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理论水平,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年龄一般不超过60 周岁。其中,来自行业企业的人员,应熟悉行业政策,了解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一般应具有参与相关行业企业标准建设的工作经验;来自学校的人员,应具有副高(含)以上职称或是中级(含)以上“双师型”教师,熟悉教学和教学管理,具有参与教学标准、课程标准、教材等建设的工作经验。

(三)优先推荐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各类省级(含)以上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奖者、省级(含)以上“双师型”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省级(含)以上职业教育教学创新团队主持人、省级(含)以上教学成果主要完成人、产教融合型企业专家等。

(四)具备较强的组织、沟通能力,能够围绕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认真落实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工作要求,积极承担并协调本单位及有关方面力量承担行指委工作任务。

(五)所在单位同意并支持推荐对象在委员会的工作,能够提供必要条件保障。

三、材料报送

申请人请认真填写《江西省职业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和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详见附件2),并在2022 年 9 月 6 日下午5点前将推荐表发送至邮箱821126765@qq.com。

联系人:易老师 联系电话8572503

附件:江西省职业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和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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