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校内交通管理秩序,同时也为便于门卫对进出校园的机动车辆进行控制。经请示学校,拟对教职工私家车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建档。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请有关部门、二级学院协助做好本单位教职工机动车基本信息登记工作,登记的有关信息包括:车主所在单位、姓名、车牌号、车型(颜色)、夜间停放地点、联系电话,汽车与摩托车请分别登记。(附 机动车辆信息登记表) ;
2、各单位统计整理后,请于3月12日前将登记表交学校保卫处。联系人:陈赞华,联系电话:8311105;
3、待统计完成后,学校将对校内教职工自有车辆统一核发校园机动车通行证。届时,相关车辆将凭通行证进入校园。
附:机动车辆信息登记表.doc
院长办公室 保卫处
201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