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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清明祭扫禁用塑料祭祀品的通告

作者:www.JJU.edu.cn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03日 09:12浏览次数:

  清明将至,为保护环境,打造绿色、生态、和谐清明,根据2010年全国清明节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决定市公墓区清明祭扫禁用塑料祭祀品,现通告如下:

  一、严禁携带塑料花、塑料发财树等塑料祭祀品进入公墓区,党员、干部带头执行,广大市民自觉遵守。

 二、殡葬用品经营业主必须销售文明、环保祭祀用品,严禁未经许可在墓区周边公共场所经营祭祀用品。

  三、对阻碍清明禁塑工作、妨碍执行公务的人员,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四、倡导鲜花祭祀、居家祭扫、网络祭扫和社区公祭等文明的清明祭扫方式。

  特此通告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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